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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2017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及学习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18 阅读量:17

东营区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索引号:1108-04_A/2017-0922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9-2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为做好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省财政厅《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7〕25号)有关规定,现就全区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东营区境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即发证机关为:东营市东营区财政局),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日期为2017年12月10日,请会计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经过综合审查评估,确定由山东财经大学承办东营区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形式及内容

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网络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应于2017年12月10日之前,登录东营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dygate.1k100.com/),了解相关信息后选择山东财经大学进行学习。

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应选择与本单位工作性质相符的会计类别的课程。

五、继续教育费用。会计人员享受2017年度当年免费继续教育。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可通过网络教育形式予以补学,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六、注册登记。为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学习指导及管理服务,山东财经大学在东营区设置了承接商(东营市华城教育培训中心)。会计人员在网上开通学习后,对于遇到的需要解决的学习问题,由承接商负责解答。继续教育学习满24学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需将成绩合格单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交到培训机构承接商处,由培训机构承接商统一到区财政局办理注册登记。

培训机构可分批次办理注册登记,但应于继续教育结束前,完成全部注册登记。

七、监督管理。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继续教育的各项工作,加强对网络继续教育的监督,提高培训质量,区财政局开设了监督电话及邮箱。会计人员需实名并如实反映问题,区财政局将在复核后予以答复。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末(规定时间是12月1日至30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东营区新区区政府0号楼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计证窗口办理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附件:

1、2017年度东营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

2、继续教育注册、学习流程及注意事项

东营区财政局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附件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注册、学习流程及注意事项

1、各学员登录网址:http://dygate.1k100.com/,用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选择山东财经大学培训网进行学习。

2、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选择课程,所选课时总数必须不少于24课时,选完课程点击选课列表下方“保存”提交课程。

3、正式考试的考题从您所选课时中抽取,观看课件时,请不要同时听2个或者2个以上的课件;请不要最小化或离开观看页面;不要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其他程序,否则会影响计时。

4、网上学习时间不少于24课时后,方可进入考试系统。成绩60分以上,视为完成继续教育。

5、完成后带着成绩单及会计证到东营区新区区政府0号楼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计证窗口盖章。

注意事项:

1、完善个人信息时,所在单位经济类型一定要正确选择,联系方式要填写正确。

2、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请到以下地址领取继续教育学习卡进行学习:

(1)东营区新区区政府0号楼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计证窗口

联系人:郭珊珊 联系电话:8337365 15615049055

(2)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29-1号(海河社区阳光365社区3楼)

联系电话:8333296 13205469365

东营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220042

 

山财培训点咨询电话:833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