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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建(构)筑物消防员,就找东营华城!

发布时间:2024-03-18 阅读量:14

    在这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季节里,东营市华城教育培训中心袁双华主任一行来到淄博市泽泉公共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参观学习。此次到访,我们认真听取了泽泉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宗旨,参观了学校实操体验室并与正在参加2018年第四期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的学员亲切交流,询问他们的上课情况。

    在参观结束后,东营市华城教育培训中心与淄博市泽泉安全职业培训学校签订了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联合办学协议,将为东营市的消防培训事业贡献上我们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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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深刻吸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增强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素质,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的能力,东营市华城教育培训中心现将消防安全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员范围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防火检查、巡查人员;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消防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安排

消防安全培训时间:4天。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1、消防基础理论学习。以《建(构)筑物消防员》教材为主,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清楚掌握在本单位所担负的消防安全责任,知道引起火灾的原因和危害,吸取国内外发生的重特大火灾教训,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学习。督促每一名学员时刻遵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确保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到人,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学习加强单位消防管理的基本内容。教育消防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培训工作,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到单位实际工作中。

4、学习常用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以各类灭火器的操作使用及水带、水枪连接铺设和消防自救逃生等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为主进行实操学习。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使用,提高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5、微型消防站和自动消防设施的现场观摩学习。了解微型消防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消防中控室设备在消防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四、收费标准

每人每期培训费800元。

五、报名事项

参加培训的人员(年龄18-55周岁),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培训费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六、其他事项

1、杜绝重复培训现象的发生,发现上报重复培训人员一律不予接收,予以退回。

2、为保证培训质量,严肃培训纪律,除报到当天上午外,其它时间一律不再接收迟到学员。

3、为了严格学员管理,培训期间军事化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4、各单位可以将审核无误的参训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发送单位邮箱:dyhcpx@163.com。

七、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29-1号海河阳光365社区3楼

0546-8333296    15605469055   13205469365